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考实施方案》,现将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严格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遵循“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原则。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过程中,考生以无记名方式参与,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二、具体安排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全部参加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立文科、理科、少语、外语、艺体五个面试考核小组。
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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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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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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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考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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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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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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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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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楼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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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楼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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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楼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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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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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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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楼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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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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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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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楼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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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楼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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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楼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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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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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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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楼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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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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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钢琴演奏与教学)
音乐表演(中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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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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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三楼2号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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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三楼1号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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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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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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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 |
体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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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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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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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楼202(试讲)
工艺楼302(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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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楼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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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内容
文、理科、少语、外语组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综合能力测试,艺体组面试内容详见艺体组面试方案。
(1)试讲
考生须提前准备两份内容不同的教案和课件(教案和课件上不注明毕业院校及姓名,否则以考试作弊论处),考前将课件拷贝至现场教学电脑,面试现场考生提交教案,由考官抽取一份进行试讲。试讲包括说课、讲课(7-10分钟),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板书等能力。
(2)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心理素质、分析与处理问题能力、职业能力的考察。时间控制在3-5分钟内。全程过程根据考官要求作答,在面试过程中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注:报考901054岗位的考生只需进行技能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报考901053岗位的考生需要藏汉双语试讲。
3.面试考场工作人员组成
面试考场一般由12人组成,分别是:主考官1人(兼任主持人);考官6人;监督1人;计时员1人;记分员1人;引导员1人(面试中不准进入考场);摄像员1人。
4.成绩计算
面试考场设7名以上奇数考官。应试者面试得分为从所有考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评分之和除以剩余考官数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每面试完一组应试者,考官当场宣布考生最后得分。
(1)文、理、少语、外语组考生总评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艺体组考生总评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前三名的面试成绩有效。文、理、少语、外语组每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前三名,且笔试成绩70%加面试成绩30%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艺体组音乐、体育、艺术设计专业,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
三、面试流程
1.报到抽签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工作人员核对相关证件;收集考生通讯工具等不能带入考场的相关物品后,由引导员及监督员组织组织考生抽签并确定应试顺序及面试考场;考生抽签完毕后由侯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在侯考室等待面试。
2.面试准备
主考官检查考官、监督、记分、记时、摄像人员是否就位,提醒考场工作人员做好面试准备。
3.开始面试
引导员按照考生面试顺序将考生带至面试考场外指定位置等候。主持人(主考官)宣布:“请**号考生入场”后,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监督席由监督员审验,审验无疑问的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正式开始,由主考官抽取考生试讲内容,考生进行试讲;试讲结束由考官随机抽取综合能力测试题,考生进行作答;计时员计时并提醒考生面试时间。
4.亮分记分
考生试讲、综合能力测试完毕,考官开始打分,主持人(主考官)宣布考官亮分,并按考官序号依次当场报分,记分员统计考官评分。
5.宣布成绩
记分结束后,记分员将考试成绩交至主考官,主考官当场宣布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并请考生确认签字。计分员将反映考生面试成绩的所有资料(考官评分表)整理装订装袋。
6.考生退场
主持人(主考官)宣布考生面试结束,考生退场,前往考生休息室休息。
四、监督
面试过程单独设监督席,并全程录像。
五、工作纪律
(一)应试者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携带两证(身份证、准考证)进行面试。
2.9月24日12:30前按时到达侯考室侯考,不迟到,不早退。
3.不准随身携带通讯工具进人考点,如有携带,自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4.进入面试考点后,不得与任何人进行联系,更不能擅离候考室,有事举手向工作人员报告;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5.面试时,允许对所提出问题作简单记录和准备,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精炼,不准超过规定的答题时间。考生记录不得带出面试考场,在下一位考生面试前由工作人员收集存档。
6.面试结束后在考生休息室等待结果,考生对面试成绩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
7.在考场内禁止吸烟和高声喧哗。
8.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参加面试。
(二)面试工作人员纪律:
1.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待人热情。
2.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不准迟到。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
4.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试内容。
6.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场所。
六、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我校网站予以公布。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