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6年第九期),现将体检、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30在综合楼A213办公室领取体检表,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8:00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中门集合,统一乘车前往,请勿迟到。
(二)所需材料:
1.1张一寸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
2.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3.体检费约200元(具体金额由体检医院确定);
4.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档案。
三、注意事项
(一)请体检人员携带所需证件,以便核查身份。
(二)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得漏检,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三)体检前一天内请避免高脂饮食,停用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药物,有特殊情况者请于体检当日向医生说明。请勿饮酒。体检前一天晚上20点以后不能进食,注意休息。
(四)检查当日清晨请勿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抽血、上腹部B超等项目的检查结果。
(五)怀孕或可能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之导检护士,勿做X光、宫颈刮片等检查。着装宜宽松,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等。
(六)有特殊病史者,请将相关资料交给导医护士,确保检查结果准确有效。
四、政审
(一)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政审调查表》(附件1),双面打印,黑笔填写或打印。
(二)无工作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审查,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三)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由原单位审查,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考生于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30将《政审调查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本人档案提交人事处。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2.《政审调查表》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11月18日